而且新的《工商注册管理法》和《特殊商业经营管理法》专门针对钱庄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和指导,税收虽然定的极低,但管理却严格到近乎于苛刻,从注册登记到日常管理严格到令李斯都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步。
这两条单独拿出来仔细说明的法律,几乎针对的就是华夏钱庄,而华夏钱庄是陈旭自己的产业,但这个华夏钱庄按照这些法律来严格执行的话,将几乎处于少府和户部钱币署的严格管控之下,一点点儿的造假都几乎做不到。
李斯坐在案桌前面,仔细的一条一条的翻看每一本草案。
作为法律界的扛把子,这些条令没有他看不懂的。
甚至其中许多条令的制定和解释都让他茅塞顿开,恍然大悟原来法令还可以如此这般制定。
而这些法令当中,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松解商贾、工匠和平民的经营行为,而且对于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和惩处措施,例如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直接会被惩罚巨款,造成人身伤害和巨额财产损失的还会承受牢狱之灾甚至重刑。
宽松的经营,轻松的税收,严格的管理,沉重的惩罚。
这就是这套商律的核心所在。
这套新商律草案,李斯足足看了五天,然后也没有组织法家门徒进行审阅,只字未改便再次递呈皇帝。
被陈旭用东方道四亿的投资逼到死角,李斯不得不答应这个旷世巨赌。
如今既然已经承认失败,那不得不吞下这个苦果。
既然陈旭费时两个月时间将这套商律审编修订完毕,而且还是大张旗鼓广邀天下名士参与,因此里面的各款条令必然已经深思熟虑甚至是反复斟酌修改无数遍。
改是不可能改了,李斯自己感觉也无从下手去改,因为这种全新的法律审编方式已经超越了他对于法律的认知范围,完全是一种大开眼界似的经过和结果。
而且即便是能改,李斯也不会去动一个字。
这是失败必须承受的代价。
作为一个浸淫官场近三十年的官僚,一步一步从一个小吏爬到如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李斯深刻明白官场的规矩。
一旦他再次针对陈旭的新商律提出不同的看法而要坚持修改,必然会被满朝文武甚至天下百姓看低,由此必然会被无数人鄙视和唾弃。
在这个把名声看得比性命还重要的时代,一旦名声受损名望很快也要一落千丈。
李斯最近已经感觉到了这种清晰的苗头。
他一场大病之后活过来,朝堂的风向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陈旭的声望更大,他已经知道有一些官员在提请皇帝用陈旭代替他的左相职务执掌中书省,其中不乏重量级的侯爵公卿,甚至还包括少府令赵威。
这两条单独拿出来仔细说明的法律,几乎针对的就是华夏钱庄,而华夏钱庄是陈旭自己的产业,但这个华夏钱庄按照这些法律来严格执行的话,将几乎处于少府和户部钱币署的严格管控之下,一点点儿的造假都几乎做不到。
李斯坐在案桌前面,仔细的一条一条的翻看每一本草案。
作为法律界的扛把子,这些条令没有他看不懂的。
甚至其中许多条令的制定和解释都让他茅塞顿开,恍然大悟原来法令还可以如此这般制定。
而这些法令当中,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松解商贾、工匠和平民的经营行为,而且对于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和惩处措施,例如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直接会被惩罚巨款,造成人身伤害和巨额财产损失的还会承受牢狱之灾甚至重刑。
宽松的经营,轻松的税收,严格的管理,沉重的惩罚。
这就是这套商律的核心所在。
这套新商律草案,李斯足足看了五天,然后也没有组织法家门徒进行审阅,只字未改便再次递呈皇帝。
被陈旭用东方道四亿的投资逼到死角,李斯不得不答应这个旷世巨赌。
如今既然已经承认失败,那不得不吞下这个苦果。
既然陈旭费时两个月时间将这套商律审编修订完毕,而且还是大张旗鼓广邀天下名士参与,因此里面的各款条令必然已经深思熟虑甚至是反复斟酌修改无数遍。
改是不可能改了,李斯自己感觉也无从下手去改,因为这种全新的法律审编方式已经超越了他对于法律的认知范围,完全是一种大开眼界似的经过和结果。
而且即便是能改,李斯也不会去动一个字。
这是失败必须承受的代价。
作为一个浸淫官场近三十年的官僚,一步一步从一个小吏爬到如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李斯深刻明白官场的规矩。
一旦他再次针对陈旭的新商律提出不同的看法而要坚持修改,必然会被满朝文武甚至天下百姓看低,由此必然会被无数人鄙视和唾弃。
在这个把名声看得比性命还重要的时代,一旦名声受损名望很快也要一落千丈。
李斯最近已经感觉到了这种清晰的苗头。
他一场大病之后活过来,朝堂的风向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陈旭的声望更大,他已经知道有一些官员在提请皇帝用陈旭代替他的左相职务执掌中书省,其中不乏重量级的侯爵公卿,甚至还包括少府令赵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