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把我当朋友一样,这样我最自在,也可以叫我如风。”

    春泥暗想,在心里我就是这样称呼你的,而且我还想比朋友更近一步,不知有没有机会?

    “对了春泥,你跟小白是怎么认识的?”

    “她是我最好的闺蜜,我出国前,我们俩一起租房住。”

    易如风心中有数了,也许通过这个春泥,还能挖掘出更多小白的事情。

    上回把小白喜欢老男人的事情匿名捅给了山哥,好像也没听到什么动静,没取得预期的效果,易如风很失望。

    “春泥,你难得回国我们就相遇了两次,既然这么有缘分,不知可否赏光,让我请你吃顿饭呢?”

    春泥心中已经点头一万次,但没忘记女性的矜持:“老板请吃饭,应该是员工的荣幸才对呀。”

    在能够俯瞰这个城市辉煌夜景的108层楼高的旋转餐厅,春泥吃了毕生难忘的一顿饭,也是最贵的一顿饭。

    餐厅里的食客都十分优雅,无论是切牛排还是倒红酒或者喝汤,都几乎不发出声音。

    精致的食物,雪白的餐巾布,明晃晃的银质刀叉,这些春泥都看不见,她只看得见柔和灯光下,易如风那张精致得几乎能扼住她呼吸的脸。

    她也特地收腹挺胸,让自己看起来更精神一些。在心爱的人面前,人们总是希望自己表现出最佳的一面。

    不过在追她的那个小鲜肉丁宁面前,她就完全不注意形象了。

    几杯红酒下肚,微带醉意的春泥想,为什么我就不可以有这么英俊又多金的男士做老公呢?我又不比别人差!

    她的每一个表情都没有逃过易如风的眼睛。

    他很清楚,只要自己稍微撩一撩,这头脑简单的女人就会沦陷,且万劫不复。

    不过跟小白比,春泥的头脑已经不算最简单的了。

    虽然春泥的确有几分姿色,可惜易如风对女人一点都不感兴趣,他现在唯一有兴趣的是,如何从她身上挖出更多情敌白云暖的信息。

    易如风毫不吝惜地送上一堆赞美的词汇,任何一个女人被他这样优雅的帅哥夸奖,都会美得晕晕乎乎,更不要说为他沉迷已久、且喝了小酒的春泥了,顷刻云里雾里不知今夕何夕,于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且自己还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

    一向很有分寸很自爱的春泥,生平地一次在一个男人面前喝醉了,不知什么时候就失去了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