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5)
房间里黑漆漆的,启明星一招手,水晶吊灯亮起,安迷修微眯着眼睛,他有些适应不了这强烈的光明。
启明星就站在他面前,双臂抱怀,身材火辣,嘴角挂着一丝挑逗的笑容。他忽然想起一些事情来,有年头了,那时候他天天被她揍,以战能训练的名义,那时他很年轻,才十几岁,她比他大六岁,身披银光闪闪的战甲,手持利剑,神气凌人,藐视众生。
那时候的战能训练除了体能上,还有意志力上,按照地球人的话,就是派人来勾引你,怎么露骨怎么来,用各种手段,最后,只有能承受的住诱惑,才是一名合格的阿瑞斯战士。
十六岁那年,他经历了第一次训练,来诱惑他的不是别人,就是启明星。对着阿瑞斯上最有诱惑力的“女神”,启明星十一世,世袭的长老,她高高在上,一边鄙视你,一边爱你,如果在训练中真的有爱的话。
那天是他的生日,晚上,他回到房间里,准备泡个澡,却发现浴室里雾气朦胧的,已经有人了。他走进去,她就坐在浴缸里,头发凌乱的盘起,有几缕卷发落在肩背上,湿哒哒的。
重要的是,没穿衣服。
“会按摩吗?”她说。
她的口吻中充满着疲惫。她接着说:“我今天很累,你呢?生日宴怎么样,还盛大吧,听说有头有脸的都到场了,对了,生日快乐,没有生日礼物,抱歉。”
他盯着那洁白的后背,在水雾中若隐若现。
“你没来。”他低头,扣着指甲。
“我已经道过歉了,安,其实我觉得生日这件事儿吧,真的挺没意思的,咱们一活就是很多很多年,除非是战死,或者活腻歪了自我分解,太漫长了,我出生那年,阿瑞斯内乱,正义信念受到前所未有的抨击,在内乱中,我母亲维护正义战死,虽说凶手全部伏诛,死在将军刀下,可总是个心理阴影。”
“今天王发了脾气,骂长老院无能,我们无能?也不想想,要是没有我们支撑着科技树,他还能坐在那个王座上颐指气使的?他才无能呢。王早就不是当初的那个王了,他……唔……”
他的双手捏在她肩膀上,他半跪着,鼻尖嗅到她身上的香气,轻轻的,像羽毛挠过他的掌心,让他痒酥酥的。
“知道我最爱自己身体的什么功能吗?”她问。
“什么?”
“就是可以不用留疤。你右手手掌盖着的地方,曾经被一个几十米高的怪物的利爪贯穿过,当时血流成河,我以为我要挂了,还好没挂,那时候你才九岁,小娃娃,天天抱着把短剑,把自己当大英雄。为了不吓着你,我躲了你半拉多月,伤好之后才敢在你面前出现。”
他没想到还有这一段。安迷修抬起右掌,那里皮肤柔嫩白皙,根本看不出受过伤,不对,应该说,根本看不出是一个战士的身体。女性战士总是会过分爱惜自己的美丽,这是她们的通病,为了使自己的身姿看起来绝对优美,她们会调整基因排序,放弃男性战士认为健壮的体格,转而进化内在,比如对暗物质更强的操控能力,很多女性战士就是凭借着爱美这一天性,在生物体进化上甩了男战士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于是,她们鄙视男性战士,认为他们粗鄙不堪,配不上高贵的女性战士,唯有她们认定的战神,才能爱她们,否则,其余人的爱,都算是侮辱和亵渎。
但是,在阿瑞斯禁卫军里,女性战士寥寥无几,百万大军,只有几千个女战士。
安迷修的身上也有很多伤疤,但除了几条他觉得太丑陋的(他也是比较爱美的),他把它们消除了,其他的小伤疤还留着,他觉得这很有男子气概。
“我没那么胆小。”
启明星就站在他面前,双臂抱怀,身材火辣,嘴角挂着一丝挑逗的笑容。他忽然想起一些事情来,有年头了,那时候他天天被她揍,以战能训练的名义,那时他很年轻,才十几岁,她比他大六岁,身披银光闪闪的战甲,手持利剑,神气凌人,藐视众生。
那时候的战能训练除了体能上,还有意志力上,按照地球人的话,就是派人来勾引你,怎么露骨怎么来,用各种手段,最后,只有能承受的住诱惑,才是一名合格的阿瑞斯战士。
十六岁那年,他经历了第一次训练,来诱惑他的不是别人,就是启明星。对着阿瑞斯上最有诱惑力的“女神”,启明星十一世,世袭的长老,她高高在上,一边鄙视你,一边爱你,如果在训练中真的有爱的话。
那天是他的生日,晚上,他回到房间里,准备泡个澡,却发现浴室里雾气朦胧的,已经有人了。他走进去,她就坐在浴缸里,头发凌乱的盘起,有几缕卷发落在肩背上,湿哒哒的。
重要的是,没穿衣服。
“会按摩吗?”她说。
她的口吻中充满着疲惫。她接着说:“我今天很累,你呢?生日宴怎么样,还盛大吧,听说有头有脸的都到场了,对了,生日快乐,没有生日礼物,抱歉。”
他盯着那洁白的后背,在水雾中若隐若现。
“你没来。”他低头,扣着指甲。
“我已经道过歉了,安,其实我觉得生日这件事儿吧,真的挺没意思的,咱们一活就是很多很多年,除非是战死,或者活腻歪了自我分解,太漫长了,我出生那年,阿瑞斯内乱,正义信念受到前所未有的抨击,在内乱中,我母亲维护正义战死,虽说凶手全部伏诛,死在将军刀下,可总是个心理阴影。”
“今天王发了脾气,骂长老院无能,我们无能?也不想想,要是没有我们支撑着科技树,他还能坐在那个王座上颐指气使的?他才无能呢。王早就不是当初的那个王了,他……唔……”
他的双手捏在她肩膀上,他半跪着,鼻尖嗅到她身上的香气,轻轻的,像羽毛挠过他的掌心,让他痒酥酥的。
“知道我最爱自己身体的什么功能吗?”她问。
“什么?”
“就是可以不用留疤。你右手手掌盖着的地方,曾经被一个几十米高的怪物的利爪贯穿过,当时血流成河,我以为我要挂了,还好没挂,那时候你才九岁,小娃娃,天天抱着把短剑,把自己当大英雄。为了不吓着你,我躲了你半拉多月,伤好之后才敢在你面前出现。”
他没想到还有这一段。安迷修抬起右掌,那里皮肤柔嫩白皙,根本看不出受过伤,不对,应该说,根本看不出是一个战士的身体。女性战士总是会过分爱惜自己的美丽,这是她们的通病,为了使自己的身姿看起来绝对优美,她们会调整基因排序,放弃男性战士认为健壮的体格,转而进化内在,比如对暗物质更强的操控能力,很多女性战士就是凭借着爱美这一天性,在生物体进化上甩了男战士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于是,她们鄙视男性战士,认为他们粗鄙不堪,配不上高贵的女性战士,唯有她们认定的战神,才能爱她们,否则,其余人的爱,都算是侮辱和亵渎。
但是,在阿瑞斯禁卫军里,女性战士寥寥无几,百万大军,只有几千个女战士。
安迷修的身上也有很多伤疤,但除了几条他觉得太丑陋的(他也是比较爱美的),他把它们消除了,其他的小伤疤还留着,他觉得这很有男子气概。
“我没那么胆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