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放假,邢珊都将沈星禾带在身边,偶尔会跟她说一些公司的事,还会询问沈星禾的意见。

    比如现在开的会议就是为下个季度新发布的冬装选代言人。

    他们拿到了好几个男女明星的照片,是目前最当红的,都很漂亮时尚,只是在投票的环节大家各有喜好。

    邢珊听见他们的阐述以及理由,抬手阻止,拿着相片离开会议室,推开办公室的门,“星禾,帮妈妈个忙。”

    沈星禾合上书籍,“怎么了?”

    “帮妈妈挑个代言人。”

    沈星禾仔仔细细看了铺在桌上的照片,有脸熟的,也有不太脸熟的,只是看了一圈,她都觉得不太适合。

    “妈妈,是只能从这里面选吗?”

    邢珊摸摸她的脑袋瓜,宠溺的回答,“当然不是,星禾要是有其他喜欢的明星,妈妈就让那个人代言,完了还能一起吃饭。”

    沈星禾想了想,“娱乐圈有个叫林琛的明星,现在还不是特别有名,但我觉得他的气质挺适合的,而且口碑也很好,要不试试他。”

    林琛这个人基本上属于娱乐圈的小透明,要再等五六年,拍了个耽美的电视剧才火起来的,然后成为娱乐圈的顶流。

    沈星禾以前还追过他一阵,摸样是真的长得还不错,很爱笑,对粉丝也比较礼貌,所以沈星禾才想着现在借着沈氏推他一把,希望能帮到他。

    “林琛?行,妈妈马上让人去收集这个人的信息,要是他档期合适,那就是他了,到时候拍摄的时候,你可以去现场看。”

    沈星禾见邢珊完全把她当成了追星一族,无奈笑了笑,不过也没解释。

    邢珊还没跟沈正道结婚的时候,她就计划着婚后一定要生个女儿,谁知当年生下来是个男孩,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失望,这些年,她一直试图再怀孕,但因为很多因素,她跟沈正道分房睡了,好在,老天有眼,让她失去的女儿又回到了她的身边。

    对现在的邢珊来说,有女万事足,女儿就是自己的心肝。

    宋锐站在路边,有些焦急的四处张望,似乎在等人,当陈凌云出现的时候,他眼睛一亮,几个大步迎上去,然后又叮嘱起来,“等下见到人,一定要给面子,该叫一声哥的时候千万别含糊。”

    陈凌云淡淡的道,“知道了。”

    宋锐看见陈凌云一身白t恤外加一条牛仔裤,虽不太正式,但也知道这大概是他衣柜里最好的衣服了,至少没缝缝补补过,也还没洗褪色。

    “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