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林新一也完全没有因为结论被人质疑就生气。

    恰恰相反,他觉得毛利兰表现得很有刑侦工作者的质疑精神和专业素养,以后不去当法医都可惜:

    因为自杀案存在“自产自销”、没有凶手、缺少目击、死无对证的特殊性。

    所以,在处理这种案情明显存在争议的自杀案时,法医在作出自杀判定之前,必须慎之又慎、极度小心。

    “我判定自杀,首先,最直接的依据就是:”

    “尸体上没有发现捆绑等限制死者人身自由的损伤,也没有搏斗时产生的约束伤和抵抗伤。”

    “而以死者的健壮体格,如果是他杀,是不可能完全没有抵抗过程的。”

    “除非,他是被人提前下药迷晕”

    “针对这一点,之后我会要求科搜研对死者的心血和胃内容物进行毒理检测。”

    “当然,对死者的法医尸体解剖也必不可少。”

    就像林新一初来乍到时遇到的那起“自杀碎尸案”,这种案子即使已经有了结论,他也会要求做毒理检测和尸体解剖。

    因为这一类情节特殊的自杀案,其本身就存在令人难以信服的疑点。

    所以,为了尽可能排除疑点,打消家属和公众的疑虑,让死者死得清清楚楚

    毒理检测和尸体解剖,都是必须要上的检查手段。

    如果不把这个原则贯彻到底

    就会出现像泡菜国市长、霓虹国议员那种

    连尸体解剖都不做,稀里糊涂就“自杀”了的不解之谜。

    至于这种草率结案的自杀到底是不是真自杀哈哈,人家说是就是,你爱信不信吧。

    “总之,对尸体的检查绝不会因为已经得出结论就放松。”

    “而除了之后会做的检查,还有其他线索,可以佐证死者是死于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