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洗完碗后,顾小佣人看见了盛大财主养的那条二哈。

    冰蓝色眼睛,双层皮毛,尾巴自然下垂。

    看到家里来了个陌生人,这条名字叫做肉丝的哈士奇没有半点惧怕,反而将尾巴摇得跟螺旋桨一样。它凑到顾乐身边,这里闻闻,那里嗅嗅,绕个圈回到原地,又在同一个地方闻了闻。

    等肉丝第三次绕圈子、并且再次回到原点时,顾乐确定这就是一条纯种哈士奇。

    “你先跟肉丝熟悉熟悉,以后遛狗的任务就交给你了。”盛枭站在旁边看着,颇为满意。

    这条哈士奇被盛枭养得油光水亮的,起码有六十斤,足足有小半米高。

    顾乐既没养过猫,也没养过狗,不懂得怎么跟猫狗打交道,只能试着伸手摸了一把肉丝的狗头。

    “肉丝。”顾乐喊。

    二哈只是疯狂围着他转,并没有反应,盛枭见着一人一狗相处得还行,于是去了洗手间。

    他出来的时候,他听见——

    “盛小鸟。”

    “汪!”

    “哎,盛小鸟真乖~”

    “汪汪!!”

    盛枭那一瞬间的表情宛若见鬼,他迅速加快脚步,拐过一圈,然后就看到坐在楼梯第二格上的顾乐,正握着肉丝抬起来的左前爪。

    “你刚刚喊它什么?”盛枭目光凶恶地盯着顾乐,杀气腾腾。

    顾乐才不怕他,笑眯眯地说,“盛小鸟啊,我叫它肉丝它不应我,而且你不觉得这个名字跟你这个主人很相配吗?一个叫......”

    “不准喊出来!”盛枭急声打断他。

    顾乐笑出两枚小虎牙。

    额上青筋突突直跳的盛枭,发现这一刻自己还真拿他没辙,这小兔崽子还是像以前一样爱取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