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巴城是一座大城,人口近两万,坐落在暴风王国西部的白马平原。

    平原上,德文依旧牵着马,马背上坐着伊莉莎,快速地向着伦巴城行着。

    在越过一个低矮的土坡之后,前方的视野陡然变得开阔异常,他们已经走到了白马平原的腹地。

    德文看着一望无际的平原,忍不住叹息道:“这里可真是富饶啊。”

    平原上良田无数,在田地之间,零星分布着许多高大的城堡、漂亮的庄园,还有大量的农场。

    更远的地方,趴伏着一个巨大的黑影。

    以德文的目力,能够看清那是一座围绕着高大城墙的大城市,城市里面建筑美轮美奂,比维托镇要精美壮观百倍。

    城市最中间的位置耸立着一座极其壮观的城堡,那应该就是海默男爵的府邸了。

    城中除了城堡外,还露出三座高耸的塔身。

    其中一座是金黄色的圆顶高塔,领袖群伦,这种风格德文认识,那是伦巴城的大教堂。

    其他两座是尖顶的,颜色偏向素雅,一座蓝色,一座白色,这想必应该就是所谓的法师高塔了。

    德文叹口气,果然是个大城市,维托镇和这里比起来,就像大象前的一只蚂蚁。

    伊莉莎却有不同的见解,她笑着道:“海默男爵只是一个小领主,在这片区域他是说一不二的,但是放到整个暴风王国,他就不足一提了。”

    她伸手在身前空气中划了个圈,说道:“王国的都城斯托姆,光城墙围着的面积,就和这一整片平原相当,人口有十几万,那才是真正的大城。”

    经过一夜的跋涉,她的冰冷态度已经缓和了许多,不再如最初那般拒人千里的冷声冷语了。

    德文奇怪地道:“可我在书上看到说,光辉帝国的都城,人口可是有近百万。相比之下,斯托姆也不过如此。”

    伊莉莎回头望了德文一眼,赞许地道:“没想到你还识字,不错。可是光辉帝国已经在十年前就解体了。它的都城肯斯堡又经历了一次可怕的屠杀,荣光早已落幕。”

    这个大帝国解体,**出来十几个国家,暴风王国就是其中一个,它原来只是帝国在西部的一个行省。

    暴风王国的国王,原本只是是光辉帝国治下的一个候爵。帝国解体后,直接就自封为王了。

    “那两座高塔又是怎么回事?”德文又指着城中的高塔虚心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