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屠的父亲是杀猪的,祖父也是杀猪的,曾祖父曾曾祖父也都是杀猪的,到了他这一代,这门世代相传的手艺自然传了下来。他从父亲那里继承的除了世代相传的杀猪手艺,还有家族每代当家人的名号‘郑屠’。每当郑家新一代人传承了家族的杀猪本事后,他原本的名字也会渐被人遗忘,取而代之的是代代相传的郑屠代号。郑屠跟他的父祖辈们一样,长了一副标准的屠夫相貌,五大三粗、膀大腰圆,连笑起来也充满了屠夫的问题。
“再来点?”凌敬笑问。
“好好好。”郑屠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忙不迭的递出酒杯,他的体熊就如同一只巨熊,肚子像个大酒桶,因此酒量也比的上大桶。“这酒味道可真够烈的,以前喝的那些酒跟这个一比,简直就是溲水。这真是酒中极品啊,七星堡出的烧刀子吧?”
“嗯,最新酿制的新品种。”凌敬作个手势,立即有随从趋前倒酒,除了几个随从,厅里就只有他和郑屠。桌上点着一支蜡烛,四周一片昏暗。“这种澄清如水的白酒,放眼天下也仅有怀荒七星堡能配制,真真是相当了得。酒质无色透明,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你也是个喜欢酒的,除了七星堡的白酒,你可听说过还有哪种酒有这般馥郁浓烈?”
“纯正,爽净!”猪头脸的郑屠端起酒杯放在鼻前使劲闻了一下,眼睛微闭。享受着这股子独特而又浓郁的香味。郑屠爱喝酒,寻常的黄酒有时能喝上七八斤,可谓是嗜酒如命。如此这样一杯白酒。对于好酒的郑屠来说,无异于一个脱光了衣服的娇美人站在一个色中饿鬼面前一般。“对,就是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我想说的就是这么个感觉。哎呀,凌公子果然不愧是读书人,形容的这么贴切。不是我郑屠拍你马屁。凌公子真是有学问之人啊,你随口一说,可就是这么恰当。”
相比起大野猪一般的郑屠。凌敬很年青,一身儒衫外披一件火狐皮大氅,头戴一顶进贤冠,腰间还佩着一把长剑。二十左右的年纪。斯斯文文。面皮白净。他微笑着道,“郑大郎也如此称赞,看来此酒果然深受喜爱。郑大郎也不用跟某客气,叫我慎为即可。”
“好啊。”郑屠端起酒杯一仰而尽,透明的酒液洒落几滴在黑色的羊皮袍子外衣前襟上。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小羊皮制成的袍子,可是穿在他身上,不但没有了半分形状,而且上面全是酒肉油渍。
凌敬伸手捂嘴。轻声打了一个酒嗝。他的酒量远远不及郑屠,对于这种喝下去后劲极大的白酒。他喜欢浅酌慢饮,而非如此牛饮。自放弃了在家乡闭门苦读前来怀荒投奔了易大帅后,他也渐习惯了这种应酬交际,甚至还学会了喝酒。
酒足饭饱,今天这顿晚餐很丰富。郑屠不但杀猪本事好,居然还有一手做饭的好本领。一道排骨汤,一个酱猪耳朵,一排炒猪肝,一个熘肥肠,还有一个清蒸猪尾巴,再加一个红烧五花肉。全是猪身上的菜,虽然此时猪肉为贱肉,一般人更喜欢吃羊肉。可凌敬不得不承认,他这辈子还从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一餐,寻常的猪肉,甚至是些人不吃的猪内脏到了郑屠的手里,居然成了美味。“等你改行以后,你完全可以去当个厨子,一定会非常受欢迎。”
“或许我们应当合伙开家酒楼,我负责杀猪做菜,你负责供酒记账,你觉得如何?”
“郑大郎野心不小啊?”
“如今人都说怀荒遍地黄金,到处都是发财的机会,看准了就要上嘛。”说完,郑屠哈哈大笑。
“开酒楼可是个大胆的想法呢,现在怀荒城里寸土寸金,那些店面都是贵的惊人,想要找个热闹的临街位置开个酒楼,这需要的本钱可是不少。更何况,要看酒楼,你首先得有酒,有好酒。”
“酒楼也不是非要得开在城里。”郑屠夹起一块猪耳朵扔入嘴中大嚼,“至于胆量老郑倒是有些的,若没些胆量,哪能做的了大事。开酒楼好啊,怀荒现在每天来来去去的各地商人往来不绝,这些人可都是有钱人,这些人的钱最好赚了。”
“郑大郎好想法,再来一杯?”
“喔,不了,这酒后劲真大,我有些醉了,我,哎,他娘的,就再来一杯吧,这酒真是越喝越想喝,喝多了也一点感觉不难受,来,喝个痛快。”
“说的好,郑大郎是个痛快人,我给你满上。”凌敬又比郑屠的杯子倒酒,然后徐徐道,“先前,我听人说,郑大郎你手下有十几个养猪场,还在怀荒的十几个镇城里都开了肉铺,手下人很多,本钱不小啊?”
“嗯,小打小闹而已,也就三十来个屠户,一百来个养猪伙计而已。不过养猪杀猪能赚几个钱,真正要发财还得胆大。要是开一家酒楼,绝对比开十家肉铺还赚钱。不过开酒楼虽赚钱,可也肯定不如凌公子贩酒赚钱。凌公子若是看的上我郑屠,带上兄弟一起贩酒,郑屠一定感激不尽。放心,某也不白赚你便宜,我手下三十多个屠夫,一百多个养猪伙计,都是一声招呼都能操着屠刀一起上的。而且,凌公子今天既然找上郑某门上来,肯定也知道郑某手下不止这点实力。在怀荒城城西门外这块棚户区,我郑屠的名字还是有几分作用的。在西门外这块混的,哪个敢不给我郑屠几分面子?要是凌公子肯带上兄弟我一起,肯定也是能给凌公子帮上不少忙的。”
“是啊。”凌敬举杯自饮一小口。“凌某也是对郑大郎早有耳闻啊,西门外这块临时聚居地。数千户人,却是郑老大说了算的,在这块地方。郑老大跺跺脚,地也要震三分的。听说西门外这边暗里有不少家的地下赌坊和妓院、半掩门的还有一家草市,这些都是由郑老大罩着的,听说郑老大还专门替放印子钱的收帐?”
郑屠又灌了口酒,这口酒已经没能一口吞下肚,而是先在嘴里转了半天才咽下。
“再来点?”凌敬笑问。
“好好好。”郑屠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忙不迭的递出酒杯,他的体熊就如同一只巨熊,肚子像个大酒桶,因此酒量也比的上大桶。“这酒味道可真够烈的,以前喝的那些酒跟这个一比,简直就是溲水。这真是酒中极品啊,七星堡出的烧刀子吧?”
“嗯,最新酿制的新品种。”凌敬作个手势,立即有随从趋前倒酒,除了几个随从,厅里就只有他和郑屠。桌上点着一支蜡烛,四周一片昏暗。“这种澄清如水的白酒,放眼天下也仅有怀荒七星堡能配制,真真是相当了得。酒质无色透明,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你也是个喜欢酒的,除了七星堡的白酒,你可听说过还有哪种酒有这般馥郁浓烈?”
“纯正,爽净!”猪头脸的郑屠端起酒杯放在鼻前使劲闻了一下,眼睛微闭。享受着这股子独特而又浓郁的香味。郑屠爱喝酒,寻常的黄酒有时能喝上七八斤,可谓是嗜酒如命。如此这样一杯白酒。对于好酒的郑屠来说,无异于一个脱光了衣服的娇美人站在一个色中饿鬼面前一般。“对,就是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我想说的就是这么个感觉。哎呀,凌公子果然不愧是读书人,形容的这么贴切。不是我郑屠拍你马屁。凌公子真是有学问之人啊,你随口一说,可就是这么恰当。”
相比起大野猪一般的郑屠。凌敬很年青,一身儒衫外披一件火狐皮大氅,头戴一顶进贤冠,腰间还佩着一把长剑。二十左右的年纪。斯斯文文。面皮白净。他微笑着道,“郑大郎也如此称赞,看来此酒果然深受喜爱。郑大郎也不用跟某客气,叫我慎为即可。”
“好啊。”郑屠端起酒杯一仰而尽,透明的酒液洒落几滴在黑色的羊皮袍子外衣前襟上。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小羊皮制成的袍子,可是穿在他身上,不但没有了半分形状,而且上面全是酒肉油渍。
凌敬伸手捂嘴。轻声打了一个酒嗝。他的酒量远远不及郑屠,对于这种喝下去后劲极大的白酒。他喜欢浅酌慢饮,而非如此牛饮。自放弃了在家乡闭门苦读前来怀荒投奔了易大帅后,他也渐习惯了这种应酬交际,甚至还学会了喝酒。
酒足饭饱,今天这顿晚餐很丰富。郑屠不但杀猪本事好,居然还有一手做饭的好本领。一道排骨汤,一个酱猪耳朵,一排炒猪肝,一个熘肥肠,还有一个清蒸猪尾巴,再加一个红烧五花肉。全是猪身上的菜,虽然此时猪肉为贱肉,一般人更喜欢吃羊肉。可凌敬不得不承认,他这辈子还从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一餐,寻常的猪肉,甚至是些人不吃的猪内脏到了郑屠的手里,居然成了美味。“等你改行以后,你完全可以去当个厨子,一定会非常受欢迎。”
“或许我们应当合伙开家酒楼,我负责杀猪做菜,你负责供酒记账,你觉得如何?”
“郑大郎野心不小啊?”
“如今人都说怀荒遍地黄金,到处都是发财的机会,看准了就要上嘛。”说完,郑屠哈哈大笑。
“开酒楼可是个大胆的想法呢,现在怀荒城里寸土寸金,那些店面都是贵的惊人,想要找个热闹的临街位置开个酒楼,这需要的本钱可是不少。更何况,要看酒楼,你首先得有酒,有好酒。”
“酒楼也不是非要得开在城里。”郑屠夹起一块猪耳朵扔入嘴中大嚼,“至于胆量老郑倒是有些的,若没些胆量,哪能做的了大事。开酒楼好啊,怀荒现在每天来来去去的各地商人往来不绝,这些人可都是有钱人,这些人的钱最好赚了。”
“郑大郎好想法,再来一杯?”
“喔,不了,这酒后劲真大,我有些醉了,我,哎,他娘的,就再来一杯吧,这酒真是越喝越想喝,喝多了也一点感觉不难受,来,喝个痛快。”
“说的好,郑大郎是个痛快人,我给你满上。”凌敬又比郑屠的杯子倒酒,然后徐徐道,“先前,我听人说,郑大郎你手下有十几个养猪场,还在怀荒的十几个镇城里都开了肉铺,手下人很多,本钱不小啊?”
“嗯,小打小闹而已,也就三十来个屠户,一百来个养猪伙计而已。不过养猪杀猪能赚几个钱,真正要发财还得胆大。要是开一家酒楼,绝对比开十家肉铺还赚钱。不过开酒楼虽赚钱,可也肯定不如凌公子贩酒赚钱。凌公子若是看的上我郑屠,带上兄弟一起贩酒,郑屠一定感激不尽。放心,某也不白赚你便宜,我手下三十多个屠夫,一百多个养猪伙计,都是一声招呼都能操着屠刀一起上的。而且,凌公子今天既然找上郑某门上来,肯定也知道郑某手下不止这点实力。在怀荒城城西门外这块棚户区,我郑屠的名字还是有几分作用的。在西门外这块混的,哪个敢不给我郑屠几分面子?要是凌公子肯带上兄弟我一起,肯定也是能给凌公子帮上不少忙的。”
“是啊。”凌敬举杯自饮一小口。“凌某也是对郑大郎早有耳闻啊,西门外这块临时聚居地。数千户人,却是郑老大说了算的,在这块地方。郑老大跺跺脚,地也要震三分的。听说西门外这边暗里有不少家的地下赌坊和妓院、半掩门的还有一家草市,这些都是由郑老大罩着的,听说郑老大还专门替放印子钱的收帐?”
郑屠又灌了口酒,这口酒已经没能一口吞下肚,而是先在嘴里转了半天才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