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布尼茨与秘书约定好明日再讨论,匆匆与澹台云风去了食堂,一路介绍着今日司法所的调解情况。

    司法所有关福寿案的调解取得了重大突破,福寿仍然没有放弃他的诉求,但问题已经解决了,剧团和剧院这两方完全解脱,不再被福寿纠缠。

    司法所的司法官员的处置原则很简单,至少到目前为止《大红盖头》这出戏在帝国境内是合法戏剧,那么剧院和剧团演出是合法行为,福寿不应该以任何理由针对剧团和剧院。至于福寿认定这出戏对家族名誉权的损害,即便确实有,责任也不在剧团和剧院,而是在《大红盖头》这出戏的作者或者版权所有方。

    那么作者和版权所有是谁呢?这就有些复杂了,虽然这出戏只有区区半个世纪的历史,但具体的作者已经难以追溯,按照演出的剧团所说,这出戏还是前帝国时代的台北流传出来的,最早被艺术团体所知,是某个报纸在前线采访时候,前线士兵或者军队文工人员创作所得。

    但剧团里还有第二种说法,说这出戏是前帝国时代,流亡台北的某个前明文人创作的。最早只是小调,为人传唱,后来才搬上舞台。

    不管是哪种说法,作者已经找不到了。所以福寿告无所告。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不能就此让福寿无所去处,所以给他指出了一条明路,那就是去找帝国文艺总局,这个部门负责帝国一切文艺作品的许可和勘验工作,如果这个部门反对《大红盖头》这部作品继续演出,那么就会成为禁演作品。

    这原本也是按照规章办事,一应流程都是合法的,但是莱布尼茨却发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告知福寿,可以去申诉,如果申诉不被理会或者不成功,可以向帝国法院状告帝国文艺总局。

    这让莱布尼茨惊为天人,以民告官之事,是他闻所未闻的。

    莱布尼茨的兴趣直接被挑起来,只不过,福寿选择了三思而后行。首先,他有使命在身,一定要前去大西洋城找到自己失散多年的兄弟,完成遗产分割之后,才愿意去其它的事,其次福寿这个人是有些书呆子的,他自幼接受教育,但上的却是私塾,这也是少有的,三纲五常的思维让他难以接受民告官的行为,因此最终也没有决定是否要做这件事。

    而莱布尼茨专门找到了福寿,想要知道他是怎么想的,福寿却只是说,等从大西洋城回来再说。

    “什么,你要在休达等福寿回来?这没有必要吧。”澹台云风有些意外莱布尼茨的选择,因为按照计划普鲁士使团只休整十天,就会出发南下,到开普敦,经南非、槟城等地前往帝国。

    莱布尼茨说道:“我认为有这个必要,我很想知道福寿的心里变化,这对我们研究哲学很有意义。”

    “可是这与我们两国之间的外交规划是相悖的。”澹台云风说道。

    莱布尼茨却表示,外交团可以按照计划出发,其余的人员,则留下来,然后前往西津,并且参加明年四月份的苏伊士运河开通仪式,跨越苏伊士运河,前往帝国境内。

    他的理由也很充分,除了富有使命的外交人员,其余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欧洲已经享有盛名的学者,他们的去留是自由的,完全不用组织。而第二种则是普鲁士派遣到帝国境内的公费留学的孩子,这群孩子年龄在十岁到十五岁之间。

    莱布尼茨认为,没有必要让这群普鲁士孩子直接前往帝国申京,因为绝大部分的孩子连基本的汉语都没有掌握全,他们也没有学会帝国同龄学生所学的知识,尤其是数学、物理等理科知识,这些都是基础的东西,在休达和西津同样可以学习。

    作为一个完全拥有自由的外交人员,澹台云风无法阻止莱布尼茨改变行程的做法,而且这也比较合理,普鲁士人先去西津也比较合适,那里是东西方文化碰撞的地方,在那里缓冲一下,可以避免直接前往帝国内地而感觉到不适应。

    只不过,澹台云风明确表示,他不能在这段行程之中作陪,因为在明年四月参加苏伊士运河开通仪式之前,澹台云风还有一项重要的外交行程,那就是访问荷兰-瑞典这两个国家,其中瑞典是此次访问的重中之重。

    一直以来,瑞典与帝国的关系都很和谐,首先,在海外两国没有什么利益争端,瑞典不是殖民大国,最近十年来,在帝国的支持下,于非洲地区建立了一小块殖民地,但也属于可有可无的状态,瑞典一直沉迷于欧洲的大国竞争,实在是没有足够的精力开拓海外。

    而瑞典很在意与帝国的贸易,瑞典的东印度公司来往于帝国与瑞典之间,平稳发展,已经成为一家相当规模的大公司,但与其他东印度公司爱搞垄断,最终失去地位不同,瑞典的东印度公司已经没有绝对的垄断地位了,只拥有丝绸、香料等奢侈品的垄断,其本质上已经是一家贸易公司,名下有十四艘大商船,其中六艘还是蒸汽与风帆混合动力的大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