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带着齐大志走出了沈家,而沈犹龙的贴身老仆则带着郑森去安排住处去了,沈达春在一旁,问道:“父亲何时与李掌柜联络的,他又何时答应您上船?”

    沈犹龙呵呵一笑:“为父从未见过他,你且去书一封,让他筹备此事吧。”

    沈达春连忙吩咐了身边小厮去办了,却仍旧无法接受:“父亲,为何要带上郑森,他们郑家与海外的商贾可是嫌隙颇深呀。”

    沈犹龙从怀中拿出一封信,递给了沈达春,沈达春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两日前李明勋与苏松一带缙绅在望月楼会面的诸多细节,能写出这般详细内容,定然是与会者。

    “团练乡兵,剿灭海贼,这本是好事,然而这群蠹虫非要偏偏弄出这般事儿来,真真是斯文败类,枉读了那么多圣贤书!”沈达春骂道,见沈犹龙脸色难看,他连忙说:“父亲,虽然李掌柜建议他们团练,也点明了其中关窍,但是您也知道,就算没有他,这些蠹虫也会这般做的,或许做的更不要脸,这......这怪不得李明勋!”

    沈犹龙却是被沈达春的表现气笑了:“达春啊,你的见识尚不及那个齐大志,实际上,只要剿了崇明水贼,便是李明勋用些非常手段,为父也不在乎,毕竟水至清则无鱼,但是这群蠹虫却信了李明勋的鬼话,没有上下齐心招抚了这厮,终究是不美!”

    沈达春问:“那这和郑森有什么关系?”

    沈犹龙站起身,道:“郑飞黄已经迷失在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里了,他满脑袋里只有权位和金钱,丝毫不在乎这个国家的生死存亡,借着这个李明勋,也好好敲打一下他,让他有些危机感!为父此次坐他的船南下,也是借机了解一下这个李明勋和所谓的腾龙商社,此人气度不凡,又多智谋,若是为朝廷所用,自然是皆大欢喜,若是别有异心......哼,还是未雨绸缪的好,达春啊,大明正值多事之秋,东南再也经受不起第二个郑芝龙之祸。”

    西院。

    施琅坐在桌前,奋笔疾书写着一封书信,不时抬头询问眼前的仆人一两句,这仆人却是郑森身边使唤的小厮,在施琅面前丝毫不敢隐瞒,把在沈家堂上听到的内容原原本本的复述了一遍。

    “哎,这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孙大圣,在荷兰人眼皮子底下竟然有了如此实力,真是奇哉怪也。”施琅捏了捏鬓角,低声呢喃。

    他愣神一会,把收集到的所有情报汇总起来,写进了信中,亲手封好,递给身边的一个仆人说道:“施忠,你亲自把这信送到杭州四老爷那里,切勿让公子爷看到。”

    施忠接过书信,贴身收好,走了出去,施琅正要与那小厮商议一下如何劝谏郑森不要上李明勋的船,却听到外面起了一阵骚乱,继而就是重物落地的声音,施琅拔出佩戴的短刀,却见郑森冷着脸走了进来,施忠倒在了院子里。

    郑森一脚把那小厮踹在地上,一记刀背斩在了他的脖颈,吓的小厮哇哇乱叫,郑森呵斥道:“吃里扒外的狗东西,竟然敢背主忘恩!若非今日是在沈大人的宅邸,定要斩杀于你!”

    那小厮还要辩解,便是被郑森身后跟进来的两个护卫拉扯了出去,郑森提刀走到了施琅面前,问:“施琅,父亲派你护从我左右,是让你尽心效力的,不是让你监视于我的!”

    说着,郑森一抬手,那封信在烛台上烧了个干干净净,施琅坐在那里,不敢乱动,他虽然二十余岁,但是凭着自己父亲与郑芝龙结义十八芝的交情早早便是被郑芝龙赏识,留在郑森身边却是当成少主嫡系来培养,施琅追随郑森不久,知道郑森性情爱好与郑芝龙多有不同,但是杀伐果决的性子可是一脉相传的。

    “公子爷,这李明勋窜到台湾不过一年有余,便有如此实力,日后定然是郑家大敌啊。”施琅低声解释说。

    郑森冷哼一声,拍了拍落在手上的灰烬,道:“那又如何,我郑家握有八闽之地,难道连对付一个小小海商的勇气都没有,非要借他红毛夷的刀?我郑森大好男儿,何须行这下作之举?郑家便是你这种人多了,父亲才没有锐意进取的心思。”

    施琅俯首不敢再言,实际上,那封信里他没有提出任何建议,只是把李明勋的情况和沈犹龙的表现汇总了一番,以备郑芝龙了解,但郑芝龙对打击海上竞争对手素来不遗余力,李明勋自然会认为是眼中钉肉中刺,而如今这形势,李明勋在台湾暗地发展,如今又抱住了沈犹龙这条大腿,等团练的事儿一成,便是和江南众多士绅捆绑在一起,那个时候便不好处置了。

    最简单的法子就是把李明勋的事情告知荷兰人,让其出手,既不费吹灰之力解决对手,又不用担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