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张母把连着十日的施粥打断了。

    自古仗着舅舅的外甥生事不少,某一地主老财就被自家外甥给坑了。

    黎鸟语说起这段乐的像条出去撒欢的狗子。

    “嗨,那地主老爷把粮食都打包好了,就等着和张老爷一手交粮一手交钱,地主老爷正在屋里记账算银钱呢,买卖契约刚刚拟好,就听管事的说,他家外甥把他准备卖的粮食都卖掉了,表情跟吃了十斤盐似的端着杯子猛灌水。”

    地主老爷在那一片算有地位的,地主老爷一开卖,就像是一个信号,周围的人跟风跟着卖,往常黎春风、黎化雨亲自带人过来都撕不开的这个口子,给地主老财的外甥随意打开了。

    地主老财:“我没有!不是我!我有嘴说不清啊!”

    黎化雨双手抱胸,面上全是笑意,“鸟语为了表示感谢,送了地主老爷家几份吃瓜日报,对地主老爷说沪江所有的好再来茶楼是黎家开的,只要老爷想听,提前一天派人递帖子定给老爷留一个包厢,那老爷的家的太太当即喊着管事递出帖子,带着小姐少爷上街购置衣裳首饰要去茶楼听故事的时候穿。”

    张晓晓身旁的小丫头噗嗤一声,手捂着嘴偷笑像个可爱的小仓鼠。

    这就更显得悠哉着转着佛珠的张晓晓越发的淡定超然。

    张晓晓原本的五官明亮漂亮的耀眼,给人一种攻击力很强的美艳感,人的美不在皮在骨子里,在于气质,越发淡然的女子身上有一种让人很舒服很舒服的感觉,很喜欢很心动。

    黎希脑子里自动出现《真假千金》故事的内容。

    她看着他,心中像揣着小鹿,被小鹿又踢又跳,心跳的不像自己,他还喜欢她吗?明明她差一点就嫁给他了,她还是想在他身边,就这么永远的凝视着他,喜欢他。

    黎希看了一眼越看越漂亮,让人浑身舒适的女子,那越来越淡然的面容,哪有她笔下故事写的那样小鹿心跳的爱慕欢喜,反倒是他,心中揣上一只小鹿,又踢又跳。

    小骗子!

    就会花言巧语骗人!

    黎希冷冷的从桌上捡起账本投入进去。

    张晓晓念了佛经,认了一段时间字,基本上大多数字都会认了,不同的是她只会写钢笔字,不会写毛笔字,这年代主流用毛笔写字,钢笔还是挺稀罕的物品。

    黎希从老式的家族出来的,用的也是毛笔写字,张晓晓在等,等一个契机买到钢笔,开始用钢笔写字,在这个喊着要革新,打破旧社会的年代,年纪轻的人很容易接受新鲜的事物。

    人在写的时候,最初有一个初衷。

    想表达什么,想写什么,会有一条主线,然后人是会变的,当下笔一段时间之后,执笔人的思想和心境变化了之后,原本的主线和想要表达的故事就没有那么强的意愿想写了,甚至产生了抗拒的情绪,脑子里想的都是心境变化之后的想表达的另一种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