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莉斯总不能跟着猪倌儿去猪圈,特别是她身后有一头嗅觉极其灵敏的母猪,似乎嗅到了她身上甸果汁的味道,一个劲儿地用硕大的鼻子在克莉斯身上闻来闻去,还差一点用隐藏的獠牙在她的裙摆上穿一个洞。

    克莉斯可不能保证这一回蒲柏会英勇相救了,明显对方存着看好戏的心思,甚至还纵容猪群朝克莉斯的方向拱过来。

    克莉斯好不容易才躲开这群无法无天的猪群,她慌慌忙忙提着裙摆奔回了自己的城堡,身后似乎还传回来猪倌儿肆无忌惮、惊天动地的嘲笑声。

    “这个蒲柏!”克莉斯总算甩脱了猪群,气得跺脚:“跟猪群作伴吧!”

    就算蒲柏一天两天还能维持容貌和干净,那十天八天呢,长此以往呢?克莉斯就不信了,难道这个女人还真愿意天天和猪群作伴,就算这些猪天天在溪水里沐浴,那也改变不了肮脏的天性,依然要在泥巴里打滚——早晚有一天她会忍受不了的,到时候她就得认清现实。

    究竟谁才是这个城堡的主人?

    想要过好日子,就得学会讨好女主人,这是前提,也是必须。

    克莉斯抽动了一下鼻子,哼了一声,就看到远处侍女劳拉一阵风似的跑了过来。

    “天呐,小姐,您居然在这里,”劳拉上气不接下气道:“我刚才去找您,城堡上下都找遍了……跑到了果园,他们说您不在,时间快要来不及了!”

    “什么事,劳拉?”克莉斯问道。

    “康斯坦丁阁下约您在玫瑰园散步!”劳拉眨着星星眼:“多么浪漫!”

    是挺浪漫的,在清晨的薄雾中,盛开的玫瑰园里,娇艳欲滴的玫瑰竞相开放,高大的月桂树仿佛忠诚的骑士一样守护着她们,情人在此低语,游人在此流连忘返。

    但玫瑰园开辟的蹊径上,两个人影却束手束脚,如同僵硬的木偶人一样并肩行走着,他们不是别人,正是玫瑰园的主人克莉斯,以及她名义上的未婚夫康斯坦丁。

    康斯坦丁自谓是个风度翩翩、仪态优雅的贵族,况且他博学多才,饱读诗书,在美丽的园林中漫步,是他欣然向往和追求的情境,在这里他甚至预备了两首十四行诗,用来取悦身边之人。

    但对方似乎对他精心准备的诗词毫无兴趣,转而谈起了他闻所未闻、让他目瞪口呆的灌溉和堆肥技术。

    “瞧,康斯坦丁阁下,玫瑰园里的玫瑰之所以能如此娇艳,完全归功于我们花匠的辛勤劳动和精湛技术,”克莉斯侃侃而谈:“他们知道浇水的频率需要根据土壤的水分来决定,当玫瑰根茎吸附的土壤颜色微微泛白的时候,就是浇水的合适时机了。通常他们会选择在清凉的早晨或者傍晚,在玫瑰花瓣上喷雾,因为花瓣也需要维持水分……”

    “是的,是的,”康斯坦丁完全插不上话,只能附和:“在王宫中,富有技巧的花匠总会受到王后的青睐……”

    他伸出了指头,用一个克莉斯看了不由自主会起鸡皮疙瘩的兰花指的姿势——摘下了一支玫瑰。

    “送给您,亲爱的克莉斯小姐,”康斯坦丁盯着眼前之人的脸庞,当他发现这张平平无奇的脸庞根本无法对他造成任何吸引的时候,他的目光不由得变得虚假和空洞起来:“玫瑰虽然美丽,却不及您的美貌的万分之一。”

    然而克莉斯却毫无反应,她甚至盯着康斯坦丁手里的玫瑰,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