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吧,这个人,对丫头就是太过纵容了——!”

    一晃,已经两个月过去,就是初夏,临水庄子河边的杨树下,刚查看完今年的春麦的秦墨以及颜尤夜便一起在这河边的小路上撅着腿,两个人坐在草垛子上烤红薯。

    夜凉,今儿本来是要回县城里的,恰好这出门的从钦州过来的马车先是载了小桃他们去红妆店里拿东西,而只留秦墨和颜尤夜在这河边等。

    等的太久,又吹着河风,天色暗下来,人也饿了,便找附近人家拿的两个红薯,两个人就用火石生火,在路上烤起了红薯。

    颜尤夜已经在秦墨处住了两个月。

    这男人,从进来时还略带的潇洒不羁,到现在已经能给秦墨管账,管理整个现有的秦墨的产业—变的这么严谨,恭谨。

    果然秦墨是一开始没有看走眼,这男人真得是能写能算,做管理也有那么些天赋。

    这点秦墨是佩服他的。

    别看古人,古人也有头脑睿智的。

    临水七八个庄子,钦州也有两三个庄子,还有一些店铺,酒楼,胭脂铺就不说了,还有一些当铺,赌坊。

    总之,只要有能赚钱的地方,秦墨都不手软,觉得能赚钱就卖店铺或者入股。

    现在手里一个月能进几百两纯利润。

    别说别人,知道这个结果连颜尤夜都惊呆了。

    真想不到,这么多产业,手握巨大钱财的人,竟然背后是这么个未出阁的丫头。

    明艳艳的野地火光照亮两个人的脸,秦墨听着他的话,理了理身上水绿色的薄薄的丝帛。

    娇俏的脸颊在火光的照映下,灿烂如霞。

    只是还略带稚嫩的脸庞上,便多了几丝疲惫,饶是这样看着,却令人心疼。

    颜尤夜看着那样的精致的侧脸,不经意抬头的瞬间呼吸一凝。

    俊眼中的眸色,都暗下去几分。

    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