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诗雅突然摔倒了,样子非常痛苦。众人止住脚步,一叠声问她出了什么事,是不是在突围的时候受了伤?

    “没事……我只是、只是脚上有水泡,不小心破了一个。”方诗雅拧着眉头,却又露出害羞的神情。

    我们还以为她出了大状况,听她这样回答,便都松了一口气。大家已然成了惊弓之鸟,因而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便会紧张万分。

    方诗雅脚上的水泡折磨她好长时间了,刚才又是一通远距离的狂奔,她能坚持到现在,实属不易。

    我对她又敬佩又担心,说道:“诗雅,无乱如何都得将水泡挑破了,否则真是个不小的麻烦!”

    方诗雅纠结地沉默了一会儿,为难半天,终于经不住众人的劝说,将鞋袜慢慢脱了下来。

    我举着手电照到她小巧嫩白的脚上,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她双脚脚趾上、脚底板上都长着几个大水泡。那些水泡鼓起来,里面透出许多血丝,摸上去跟老茧差不多。

    这是血茧,比水泡严重多了!我小时候走山路,经常会磨出这样的茧子来,那滋味可不好受。

    我心疼地看着方诗雅,有些感动,有些责备地说:“都成这样了,你还苦苦支撑着,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方诗雅低下头去,赵五爷却哄笑起来:“哟哟哟,还没入洞房,就心疼起来咯!大学生,你瓜娃子还真会疼惜自己的妹儿嘛!”

    我懒得理会五爷,取出火机去烧刺刀刀尖,烧得差不多了,正要去挑破血茧,却被方诗雅拦住了。方诗雅因为五爷的胡言乱语,说什么也不肯让我帮她。

    我只得将刺刀递给了老烟枪,自己则站在一旁全神贯注地举着手电照明。老烟枪一边说笑,引开方诗雅的注意力,一边下手极快地挑开了血茧。

    方诗雅眉头一颤,随即咬住嘴唇,眼眶里已经泛起了泪花,想必疼得厉害。

    “小姑娘不错嘛,很坚强!我第一次进入戈壁时,脚底也长了血茧,当时疼得我哭爹喊娘的,你比我强得多了!”胡杨树一改先前的冷峻态度,夸赞起方诗雅来。

    等方诗雅包扎了伤口,我们也都纷纷脱去鞋袜,长了血泡的也都如法炮制挑破包扎。忙活了半天,休息得差不多了,天也就亮了起来。

    看到太阳缓缓升起,我们总算彻底轻松了,紧张了很长时间的神经松弛下来,顿时觉得倦意袭人。

    众人打着呵欠,东倒西歪地往前走着。胡杨树告诉我们,今晚必须走到岩林才能停下来歇息过夜。

    我们都没有异议,多次实践证明,在荒野之中,确实应该服从向导指挥,不能自以为是。

    我问胡杨树距离岩林还有多远,他遥遥指着前方,说道:“早着呢,过了岩林,就要进入沙漠了。岩林是戈壁滩与沙漠的分界,距离我们所处的位置大概还有四五个时辰的路程,懂了吧?”

    众人只管机械地迈动双腿,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晃荡着,身体四肢越来越乏累。李神棍年纪大了,更加吃力,最后不得不骑上骆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