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么猜的?”丰雅说。

    “你难道没有看出来,少溪有点恋母癖吗?”施桦说。

    丰雅轻轻皱了一下黛眉,外人都看出来的事情,她怎么可能没有看出来。

    “也别怪少溪,毕竟,你太漂亮一些。”施桦咯咯一笑。

    说实话,丰雅对自己的漂亮是非常欣喜的,少女的时候,也曾因为迷倒男生而高兴。

    现在,她却迷倒了一个她不应该迷倒的人。

    “话说回来,我虽然知道你披着王越的衣服回家,但是我并不知道,王越的衣服是如何穿在你身上的,很有兴趣愿闻其详,前提你愿意说。”施桦说。

    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也没有隐瞒的必要,丰雅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施桦。

    听完之后,施桦无奈一笑“真是个笨蛋,连你的脚是真崴还是假崴都看不出来,他难道没有发现,你当时穿着高跟鞋吗,一个穿着高跟鞋都可以爬山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崴到脚?”

    “哦,不能怪他,上山的时候,你走在她的前面,他估计只盯着你的屁股看了,穿什么鞋这种小事自然忽略了。”施桦笑着说。

    “你说话永远都是这么口无遮拦。”丰雅白了施桦一眼,施桦连王越看她屁股这种浑话也说得出来。

    “不然,他为什么没有发现,你穿的鞋是高跟鞋?”施桦问。

    “可能他没有看出我的脚是假崴,也有可能他看出来了,不想增加麻烦,所以没有点破,快把我背下山,快跟我分开。”丰雅说。

    “你呀,什么事情都看得这么透彻。”施桦说。

    “这不是件好事。”丰雅说。

    “没错,这不是一件好事。”施桦说。

    “你也也是一样,什么事情都看得这么透彻?”丰雅说。

    “所以我过的很不开心。”施桦说。

    “关于这一点,以前我看出来了,今天,我没有看出来。”丰雅看着施桦脸上近乎泛滥的笑容。

    “因为我又可以见到我弟弟了。”施桦笑着说,对施桦而言,她弟弟是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