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陈静回了一趟娘家,林岳最大的收获是成了静爸静妈的心头好……

    好到静静妹子都有点嫉妒了,貌似娃娃是静爸静妈的亲儿子,她倒成了被嫌弃的后娘养的那个……

    以至于吃完晚饭,他们要回市里的时候,要不是林岳拼死反抗,弄得跟生离死别似的哭着喊着要跟陈静一块回家,他差点就被留在县城了!

    没办法,别看这厮做人的时候爷爷不疼,姥姥不爱的,现在穿成狗了就是这么招人疼!

    周一,早上。

    手机闹钟第三次响起,又第三次被陈(闹钟不响五遍坚决不起床,哪怕迟到也在所不惜)静关掉。

    这傻妞儿!

    看着眼前这熟悉的一幕,林岳差点笑出个鼻涕泡来,忽然两眼放光起来。

    咦?

    貌似这是老子光明正大的吃豆腐的机……

    啊不,老子只是想帮这傻妞儿早点起来,省得她每次起晚了,着急忙慌的像个没头苍蝇似的!

    对,老子是帮傻妞儿!

    林岳迟疑了一下,略显犹疑的目光很快变得坚定,屁颠颠的凑到陈静的枕头边,看着眼前睡得跟小猪似的女孩,心跳不由自主的快了起来。

    某只可怜的小白狗别说跟女孩亲吻,就连拉手可能都要追溯到第一世的幼儿园那个久远的年代,哪怕两世为人加起来一共活了七十岁,可初哥就是初哥,并不会因为单纯的年龄的叠加就经验丰富。

    这就是传说中的怦然心动?

    林岳咽了一口忽然之间分泌过多的口水,轻轻俯身过去,在陈静白皙光洁的脸蛋上亲了一下。

    陈静被他的胡子扎的有些痒,下意识的躲了一下,睁眼看到近在咫尺的一颗可爱到极点的狗头,眉开眼笑的将他揽进怀里,撸着狗头,宠溺的道:“你个小捣蛋鬼!”

    被抱进温柔乡的林岳表现得特义正言辞:“汪汪……”

    傻妞儿,快起床!

    被林岳这么一闹,陈静醒得比平时早了十分钟,可她却把这十分钟都用来撸狗了,结果就是第五遍闹钟响起的时候,熟悉的惊叫声再次在房间里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