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来的人不逃走,反而冲往骑兵阵,让莫轩意略感意外,但很快明白过来:对方的勇猛,恰恰证实了山寨之主夏侯尊在酒楼内的真实性,是以手下悍不畏死,要替老大杀出条血路!

    曾几何时,莫轩意对于山寨颇为向往,认为那是武林圣地,还想投奔来着。只是山寨太过于神秘,问讲究,能力从来不是首位,品性资历,更能让上位者看重。谁都不愿意养出个白眼狼来,所以说“任人唯亲”绝非个例,而是通用的原则。

    陈三郎不计前嫌接纳并任用莫轩意,其实已经算难得的了。莫轩意心中明白,自家想获得信任和重用,就必须拼出成绩来。不仅是要证明给陈三郎看,更是要证明给别人看。

    今天,围杀山寨武者,便是莫轩意一次非常不错的机会。

    见到抵挡住第一波箭雨攻击的山寨武者主动扑来,莫轩意只觉得有热血沸腾,换在以前,他早就枪花一耍,上前迎战,不过现在却不行了,开口喝声:“枪骑杀敌!”

    骑兵阵顿时变阵,唰唰唰,前排数十骑让开,第二排冒出数十杆锋芒毕露的长枪来。

    这些枪,每一把都足有一丈三尺长,虽然比重骑所用的丈八长枪短了一截,但同时也减少了重量,运用起来较为轻捷。长枪杆子,都是铜铁所铸,没有什么柔韧性可讲,就是坚挺硬朗,在战场上的作用,不讲任何花哨,不是捅便是刺,要不直接劈头盖脸打砸下来。

    数十杆枪,整整齐齐,直接朝着扑来的山寨武者刺去。

    来势甚急,难以腾挪躲闪,那数名武者只得挥舞兵器来格挡劈开。

    只是长枪比起弩箭来,力道劲头不知重了多少。其实完全挡住第一波箭雨,就让这些武者损耗不小,扑到阵前时,已经有些强弩之末了。

    “啊啊啊!”

    稍有迟滞,便有武者中枪,血淋淋地被捅出大窟窿来,眼看不能活了。

    莫轩意看着,眼角都有些眺。

    这几名武者放在江湖上,不敢说一流高手,但也是入了流的人物,手脚功夫,起码练习了二三十年,才有这份火候,可现在面对兵甲武装,也就是一会儿的事,便被杀戮。

    莫轩意很清楚这一批骑兵的基础,不过刚操练数月而已,就是在平复雍州的大小战役中,获得些实战经验,可绝不称得上是那些身经百战出生入死的“老兵”,在战力上,其实是欠缺的。

    然而就是这么一批兵,转眼就杀掉了能在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的高超武者。靠的,便是精良的武装,和严格的整体纪律。

    江湖中人所用武器大都短小精巧,或剑或刀,长枪重锤这些颇为少见。儿在战场上,大开大合,武器上的短板总能被无限放大,从而形成致命的缺陷。

    长枪冲刺,锋芒无匹,接连刺杀了三名武者,剩得一个见势不妙,当即转身要逃。

    嗖嗖嗖嗖!

    这武者身材矮小,最擅于轻功,身形非常灵巧,故而在江湖上闯荡出个名堂,名曰:“窜天鼠”。惯于飞檐走壁,穿墙入室。此刻他转身逃,察觉到背后劲风凛冽,似有暗器袭来,当即施展开手脚,要完全躲避开来。然而他才一个俯身,双脚传来剧痛,已然中了两箭。一愣之下,噗噗噗,矮小的身子不知中了多少箭,窜天鼠变成了一只箭猪,死得不能再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