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陆清远就想到了这点。不过他也不担心,其任武平县主事以来,自问勤勤勉勉,踏踏实实,并无失职之处。

    陈三郎打量着他,见他面皮都黑了不少,脸上颇有风霜之色,应是长期在外面奔走所形成的,身上穿着厚实的棉袄,显得有些臃肿,戴着棉帽,连两耳都裹住。

    这幅样子,与过往印象大相径庭。

    记得在京城第一次见他,意气张扬,年少轻狂,不可掩饰;第二次就是梅花谷里,浑身酒气,双目无神,面皮青白,显得颓丧;再看现在,自有沉稳之气,留起了短须,虽然稍显瘦削,但眸子里都透着精神。

    人生一世,最重要最讲究的,就是得有一股精神。没精神,整个人都会废掉,浑浑噩噩,甚至行尸走肉般。

    毫无疑问,走马上任,陆清远在武平县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找回了他曾经失去的精神。

    其实陈三郎任命各人到下面县城主事,甚为自由,并不过多干涉,这样的条件环境下诸人才能尽施才能。

    陈三郎一向如此,不管内外,不管上下,对待周分曹江草齐他们,也是这样。

    天下何其大,一人之力,即使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囊括无漏。所以御下有法,知人善任,一言以蔽之:“不能将兵,而善将将。”

    “清远不必惊奇,我只是路过罢了。”

    陆清远闻言,不明所以,只是他性子谨慎,也不多问。

    陈三郎笑道:“我赶路腹饥,正想弄点吃的。”

    陆清远忙道:“我们回县衙吧,不用多久即可吃饭。”他又不是不通人情的老顽固,陈三郎远道而来,不管如何,县里肯定得宴席招待。

    陈三郎淡然道:“清远何必舍近求远,此地不是有粥吃,有馒头嘛,有这两样,即可。”

    陆清远赶紧道:“那怎么行?”

    陈三郎却不管,走过去取了碗筷,就打了碗粥,拿了个馒头,自顾吃起来。

    阿武大魁两人有样学样,这一路来,陈三郎毫无架子,他们都习惯了。

    陆清远见着,也无办法。

    那工地管事当然不会说什么了,他心思玲珑,多少明白对方来头不小,只是没想到陈三郎他们居然真得在这里吃起午饭来。诚如陆清远所言,花费点时间赶到县衙,一顿酒肉少不了,而工地上的吃食,会好到哪里去?粥眯泛黄,馒头面带黑,颇为粗劣。

    难道,真得饿到不行了?可看样子,并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