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莫说本就占据了优势,便是以伤换伤,也绝对是对方受到的创伤更重,定然会比自己更早的倒下。

    毕竟这江湖之中,有得是能够不要命的人。

    但无论是如何敢拼命的人,有着怎样坚韧的意志,只要是人,身体总会承受不住的。

    总不可能说,当一个绝对用于拼命的人,面对敌人虽然的确拼了命,甚至是尽了力的去拼命,然而最终失去了双手双脚,但却能够用仅剩的头颅,施展出极其精妙的武功,反过来轻易地击败了敌人吧?

    这非但太过困难,简直就已是天方夜谭。

    而此刻的状况,自然比那时更加危险,更加紧迫,更加的让人必须更加的拼命。

    因而金戊,或该称呼金喜善,才会决定反击。

    坐以待毙,自然是死。

    消极反抗,依旧会死。

    只有拼尽全力的去反抗,去主动争取一线生机,自然才能切实地抓住这一线生机。

    哪怕结果是失败的。

    至少定然不会后悔。

    然而结果却是极其令人意外的,令人应当深感开心,深觉高兴,甚至便连欢呼雀跃也不为过的好结果。

    袁藏有竟主动退了。

    就在金喜善堪堪挡住了四剑,硬是移动身形,身上中了六剑,却尽皆非是要害,因而决定作以反击,以那根金丝将刺剑拉扯而出,随着出鞘鸣音立时朝着袁藏有腹部横扫而去的那刻。

    退了。

    带着立时消弭于无形的剑招,随着那件寻常不过的青衣,飘然后撤,绕过杨志海的反攻,一退便再退,再退且又退地离开了三丈距离,方才神色凝重地止步,以充斥着难以掩饰的愤怒目光,盯住了金喜善。

    应当说,盯住了金喜善身后的念萱花。

    念萱花。

    又是这个念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