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

    林志摔进浅水滩里去了,滚倒一片芦苇,抓了一手泥。

    “姐,你踢我做什么?”林志揉着被踢疼的屁股,盯着林园一脸的委屈。

    还敢委屈?

    林园沉起了脸。

    没拿藤条抽他屁股,算客气的,十岁的男孩子了捡只野鸭也委屈?

    在她前一世,她听爷爷说,在那个艰苦的时代,为了生活,爷爷七八岁就开始打猪草放牛了,有空就下河里摸鱼上树掏鸟蛋,给家里的餐桌添菜。

    每天天不亮,就自己寻着活儿干。

    没吃的就自己解决想办法。

    可这一世的弟弟,都十岁了,连一次鱼也没有摸过,更没有打过猪草,叫他去放牛喂猪,就各种找理由,不是嚷肚子疼了,就是嚷头疼了。

    喂猪的次数,一双手数不完。

    肚子饿了不自己想法办法,只管问老娘。

    可真是个“寒门贵子”!

    这种品性的人,是她最厌恶的。

    “谁叫你慢的,快捡鸭子。”

    “你怎么不捡?为什么叫我捡?”林志从浅水滩里爬起来,抹了把脸上的泥水,愤愤不平抱怨着。

    “你看我的腿……”林园一指伤腿,“要是泡了水,伤口变严重了怎么办?家里有钱抓药吗?你希望我疼死?”

    她发现自己的伤腿是个很好的借口,正好借机会调教调教懒惰的妹妹和弟弟。

    林志“……”不好反驳了,嘴里却还在抱怨着,“可我的鞋子会脏。”

    “洗一洗,晒一晒,一样能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