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春·樱桃果酱

    谷雨过后没多久,山上的樱桃便该成熟了。

    唐朝的樱桃也叫“含桃”,听起来就很有文人气息。

    实际上这时候的樱桃确是稀罕物,多集中在皇家御苑的樱桃园和不多的果园,每年产量有限。唐朝新科进士放榜的时候,正好是樱桃成熟的季节,所以新科进士会聚在一起吃樱桃,叫做“樱桃宴”。

    连白居易都曾写诗赞美樱桃:“莹惑晶华赤,醍醐气味真”,因此樱桃极受文人墨客欢迎。若不是陆少卿家中庄子上有一片樱桃园,大家怕是也没有这个口福。

    是了,陆深在休沐时邀甄榛并阿潼、王叔一起去山上摘樱桃。不过王叔推脱身子不舒服,不打扰年轻人的兴头了,于是还是三人一起。当然了,甄榛在哪必然也是少不了香椿的。

    平时在公厨里为了方便做活,甄榛总是穿着守着袖口的胡服,而今日却是少有的少女打扮——一身浅绿色束裙配着藕色上襦,裙头缝着一圈珠子,轻移莲步便叮当作响;头发也不似平时那样随意绑着,而是托了王婶帮着绑了百合髻,鬓角别着一只玉兰,又在眉心点了花钿,美目流盼,桃腮含笑,端的一个娇俏可怜的小美人儿。

    看着面若桃花的甄榛,陆深微微失神,又很快反应过来,带着惊艳道:“倒是少见你这般模样。”

    “不好看吗?我都说了我不适合这般娇嫩的打扮,王婶还非说好看。时间来得及,我这就去换掉它。”甄榛不自在的摸摸头发,显然不习惯今日的妆发。

    陆深双眸带笑,轻声说:“好看的,满长安城再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好看的小娘子了。”

    甄榛听了这话,脸颊不禁发红,心中暗道:“没想到这少卿大人怪会夸人的,定是哄了不少小娘子,果然长得好看的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这边陆深还不知自己在暗地里被甄榛看做了浪荡公子哥儿,嘱咐着家仆小心带路,山路难走,莫要惊动了草丛中的蛇虫。

    看到了漫山遍野的樱桃,阿潼按捺不住,早早向看守要了篮子去摘樱桃。

    而甄榛作为穿越妖精,完美的继承了现代宅家青年四肢不勤的特点,远远的落在后面,喘的上气不接下气,“我、我说陆大人,不就是做了酸辣粉吗,至……至于带我来爬山吗,怕不是想要我的小命!”

    “罪魁祸首”——陆深陆少卿则不慌不忙的走在后面,也不催促,眼中带笑。那模样,若是再给他一把折扇,活脱脱的一个纨绔二世祖。

    紧赶慢赶着,终于追上了阿潼,甄榛也没再多拿篮子,只和阿潼共用一个。

    成熟的樱桃晶莹剔透,阳光照射,透过薄皮,仿佛是一颗颗浑圆的红珊瑚。由于熟的太好,稍微不注意便会弄破果皮,因此需要快些食用。

    将装满樱桃的竹篮放在溪水中,让流动的溪水自然冲刷樱桃上的灰尘。这时候的山涧可不像后世一般被各种垃圾污染,溪水自山顶流下,潺潺流水清澈见底,应了那句“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捧一口尝了,只觉得清冽中透着一丝甘甜。

    捻起樱桃放入口中,汁水炸开,将甄榛原本就娇嫩的口脂染的更红了。阿潼更是爱上了这酸甜的小果,一个接着一个,没一会儿小半篮的樱桃全都吃尽了,只余一堆樱桃核,而阿潼更是捂住嘴打了个嗝。

    不过就算这样,摘下的樱桃也还剩了好些。因着樱桃实在不耐放,又是极难得的水果,甄榛便想着借庄子上的厨房一用,做成果酱装在坛子里带走,不论是兑水还是兑茶,或是放到酥酪上边做点缀,都既好看又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