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渡径自搬出早已编好的说辞来,指着气运之子道:“这位,便是老爷夫人在找的钟余庆了,在下是余庆的同乡好友,见他要回家认亲,便厚着脸皮跟着一起来,想着凭借同乡的情分,在盛府混口饭吃。”

    说完,她赧然一笑,似乎有些局促不安。

    听完,盛氏夫妇的眼中俱是闪过一抹鄙夷。

    盛羽驰并未起身,而是打量了一番周小渡身后的少年,微微颔首,似乎颇感满意。赵氏也是将目光投射到少年身上,刀子般凌厉地寸寸扫视,而后冷冰冰地质疑道:“盛电、盛雷他们去哪里了?”

    周小渡解释道:“刚出城门,便遇上了山匪,盛电、盛雷二位大侠为了救我们,与山匪搏斗,终是不敌对方势众,被逼落了深渊,恐是难以生还……所以便由我带着余庆来寻亲了,这孩子性子木讷,话不多,但却是沉稳聪明的,老爷夫人莫怪。”语气极为诚恳悲切。

    盛羽驰回道:“怎会?这是我自己的孩子,他什么样我都是喜欢的。”说完,招手唤芝麻过去,端详着他的面容,“你额头上这点朱砂是?”

    少年垂眸,澹然回答:“红痣,来广陵的路上,不知何时冒出来的,父亲若是不喜,可以找人点掉。”

    原来的钟余庆可没有长红痣,为免露出马脚,就直接撒了个谎。其实他额头这点红痣,是幼时便有的,据说刚出生时,是一大片红彤彤的胎记,丑陋得很,惹人嫌恶,后来长着长着,就莫名缩成了一小点殷红。

    “不必点掉,这是有福气的祥瑞之象。”男人笑得温润可亲,“你与怀卿生得颇为相似啊!”

    看眉眼轮廓,钟余庆应该是生得像爹多一些,他娘钟怀卿到底长什么样,周小渡无从得知,但听盛羽驰此言,难道竟是歪打正着,小芝麻刚好长得像钟余庆他娘?

    却又听得赵氏冷然反驳道:“那钟娘子我也是见过的,生得确实貌美可人,但可不似此子这般艳冶,夫君莫不是看走眼了?还是说,你记不清钟娘子的容貌了?”

    盛羽驰有些尴尬,道:“小孩子还未长开,显得娇气些也属正常,细看还是颇为相似的。”毕竟他也没办法昧着良心说,这孩子长得像自己,那想来想去,只能是像多年前绝色倾城的钟怀卿了,心里越是这般想,眼睛便越看越像。

    虽然那些许勉强的相似,只能算在“美人皆相似”的范畴内。

    但是盛羽驰是个对美丽皮囊无法抗拒的人,这么一个俊俏的小孩,说是他和意中人的亲生骨肉,是他们的爱情结晶,自是不觉有假。

    以他的俊朗面貌,还有怀卿的娉婷容色,诞下一个集合他们外貌优点的漂亮孩子,也不是不可能。盛羽驰自信地如此想道。

    赵氏却是不给面子,“我却是看不出哪里像了,不像娘也不像爹,生得像个妖孽,谁知是不是盛家的种?”

    “夫人,当着孩子的面呢,别说这些。”盛羽驰无奈地劝道,“我看余庆生得超凡脱俗,是人中龙凤之姿,哪里会像妖孽?”

    随即又转向安静的少年,安慰道:“你这嫡母虽然心直口快,但却不是坏心,你大哥突逢大难,她心里难过,你多担待……以后我们就只有你这一个儿子了,全赖你替我们养老收尸,都是一家人,我们好好过,你也要将她当作你的母亲,知道吗?”

    芝麻听罢,乖巧地点点头,“父亲所言,儿子省得的。为人子女,侍奉父母乃是本分……今日得蒙双亲福泽,是上苍垂怜儿子孤苦漂泊,成全儿子阖家团圆的夙愿,儿子自当感激涕零、奉命惟谨,绝不敢狎恩恃爱,对父亲母亲不孝不敬。”

    盛羽驰见他这副谨小慎微、诚惶诚恐的模样,顿感安心,又见他说话周到,应该是个知书识礼的孩子,于是更喜欢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