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杀人了

    既然老天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不管日子多么操蛋,也得活下去不是?

    她已经做好了和苦难生活长期奋斗的准备。

    这决心没下多久,她又发烧了,呼吸着满是霉味空气,死猪一样的摊躺在床上强忍着疼痛,心中不由懊恼叹气:这个世界上最狠的就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这个家里穷的揭不开锅,成天吃咸菜泡饭,偶尔有点下脚料肉沫星子,全部进了那两个小兔崽子的肚子,偏偏又没别的来钱路子,想来想去只能去做梁上君子。

    就是那么倒霉催的,好不容易捞了点值钱东西,飞身下楼的时候,扭着脚踝了,还奋力的和那些狡猾的像个耗子的混混们周旋了半个晚上,这都窝在家里好几天了,这脚踝也没好起来。归根结底是这具身体的主人体质太差劲,这不一不注意就腾腾的烧了起来。

    都是那男色害的,哪能想到做个贼还能遇到个妖冶的男人,那凤眼,那眉毛,那嘴巴……简直了!放现代绝对是小鲜肉啊!

    想着想着,那丝丝入骨的疼居然没那么挠心挠肺了,摸着自己嫩滑的小脸蛋,日子苦的惊天动地的,这身子倒是白嫩水滑。照照镜子,美得都能让人梦中笑醒。

    可日子那么的不得安生。楼下前一刻还在为着日子难过,快活不下去的两个激烈争吵的人,此刻嗯哼嗯哼的快活起来,地动山摇床都快散了架了。

    林夕听得头更晕,她住在狭窄低矮的阁楼上,两个同母异父的弟弟住在楼下,和干活的两人就隔着个稍厚点的布帘子,她甚至能想象得出来那帘子悄悄掀起的一角后两双好奇的眼睛。

    那男人姓林,叫林生兴,是个屠夫。日常杀猪杀羊,全家的油水都到了他的肚子里一般,壮得像头牛,有使不完的力气。每日这个点都要来上这么一回。一习惯,林夕也不觉得羞赧,甚至闲来无事,会帮他们掐个点数个秒,比较比较每日的战斗力的变化。

    今日两人草草休了战,说起了悄悄话。

    林夕本来烧得脸红心跳,一听他们说起悄悄话,连忙半爬起来,支起耳朵,听墙角。

    她在这个家中就是个累赘、赔钱货,他们两个说话的主题永远是柴米油盐加上她。两个穷到冒苦水的人时时刻刻都在算计着她,想方设法的在她的身上刮出点油水来。

    希望这一回依旧可以和之前那几回一样躲过去。

    前些日子她后爹在事后粗噶着嗓门对她姆妈说:“林夕不小了,成天想着要去学堂念书,念书有个屁用!还能念出花来不成?前头林瞎子他儿子要娶个童养媳,要不把林夕送去?”

    姆妈声音呜呜的,像被吞了一般含糊:“那林瞎子家条件也不怎么样,将来闺女受苦不说,指不定还要连累我们去帮衬。”

    “也是!那再找找,林夕长得可是万里挑一,给他们家做童养媳是浪费了点。哎,至少也得找个有力气,能吃的上饭的人家……”她后爹叹了口气,“这世道,难啊!”

    吧唧,姆妈黏糊的声音传来:“嗯,还是你想的周到。”

    大概帽子扣的舒服,又是一轮的地动山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