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郎真的决定不带民夫随军?”魏征再次问道。()

    野狐城内军粮加工所,凌云看着一队队的妇女正在热火朝天的炒制粟米,揉面蒸饼,分装盐包,不时的检查一下,对着忙碌的妇女称赞几句。对于魏征的问题,他一边从一个热锅里抓了一小摄新炒好的炒米,放在嘴里偿着,一面头也没回的道:“嗯,兵贵神速,带上民夫速度就不可能快的起来。而且这次我们也只距城百里作战,对手也并不强,七天之内就可以得胜收兵了。”

    “万一七天之内不能结束战事,怎么办?”魏征又问。

    “真要打不赢,我就会撤回来。”

    “这...”魏征没想到凌云居然这样回答,兵者大事,怎么能如此草率。真要打不赢,到时要撤,又哪会那么容易,万一打不过,又撤不回,拖在那里,军中到时无粮,怎么办?

    不过凌云却并没有想到那些去,他一开始就已经决定了这次不带民夫。军中需要的粮草,由出生士卒自带,六天口粮,两天应急粮,有八天的粮食,足以打完这一仗了。这当然不是凌云轻敌或者狂妄,而是本就有七八分的把握,再加上带民夫并没什么帮助,反而会拖累大军。

    古代的军队后勤效率是极低的,甚至低的让人发指。

    西汉时,李广利二伐大宛,步骑六万,动用的后勤为牛十万,马三万匹。驴、骆驼以万数运粮。

    《汉书-主父偃传》:“秦始皇北击匈奴,又使天下飞刍挽粟,起于黄、腄、琅邪负海之郡。转输北河,率三十钟而致一石。一钟相当于六石四斗,三十钟相当于一百九十二石,这段书里的意思是从后世山东将粮食运到西北河套地区,其有效的输送量只有千分之五。从山东运两百石粮到河套,最后只能剩下一石粮,这是何等的惊人。当然。随着历史的推进,道路和运输工具也是有很大的发展,但在隋征高丽时。民夫往辽东运送一石粮也往往需要消耗五到七石粮,有些远的地方,送一石粮到辽东,甚至需要消耗十几石粮。

    而按照后来武备志的记录。大体人力车二人最多可运四石。牛车二牛二人最多可运十四石,骡车十骡最多可运三十石。而马骡虽然运的多,可吃的更多。运输途中,马骡也得消耗粮食,一匹马吃的粮食是一个普通青壮消耗的五到六倍。二牛二人的一辆牛车,只能装十四石,可每天二牛二人需要消耗十二到十四个人的量,一个人每天耗粮两斤。这二人二牛一天就得耗粮二十八斤。十四石粮不过一千六百八十斤,最多可以够他们吃六十天。如果算上回程需要的粮食,那些粮食最多支持他们吃三十天。如果他们运送粮食路上超过三十天,那他们运的粮只够他们吃的。如果运送的路途需要十五天,那这十四石粮食只能剩下一半。

    北宋时的沈括对此曾经有段专门的计算,按他的计算,每个民夫可以背六斗米,士兵自己可以带五天的干粮,一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一次可以维持十八天。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能前进九天的路程。

    两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的话,一次可以维持十六天。(一石二斗米,三个人每天要吃六升。八天以后,其中一个民夫背的米已经吃光,给他六天的口粮让他先返回。以后的十八天,二人第天吃四升米。)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能前进十三天的路程。(前八天每天吃六升,后五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米。)

    三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一次可以维持三十一天。(三人背米一石八斗,前六天半有四个人,每天吃八升米。减去一个民夫,给他四天口粮。以后的十七天三个人,每天吃六升。再减去一个民夫,给他九天口粮。最后的十八天两个人吃,每天四升。)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可以前进十六天的路程。(开始六天半每天吃八升,蹭中间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后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八升,中间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后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三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已经到了极限了。

    如果要出动十万军队,辎重占去三分之一,能够上阵打仗的士兵只有七万人,就要用三十万民夫运粮。

    而且如果用牲畜车马等运粮,如果车子坏了,或者牲畜死了,那么所装载的粮食就只能就地遗弃。

    凌云五千人马出动,他得分出一千五百人来负责开路以及押运辎重。要是再带一支民夫运粮,运的不多吃的还不少,关键时候离了城池保护,这些民夫还得分兵保护,拖累行军速度不说,还容易被敌人攻击。

    因此,最后凌云考虑到这次作战其实离城只不过百余里,对方也不是什么强敌,因此他最后决定,士兵自己带八天的口粮,就不再带民夫另外运粮。万一到时情况不对,形势不利,那么凌云将会在剩下三天粮食的时候,撤兵回来,再做布置。

    开皇十八年七月初一,凌云站在野狐城还在赶工抢筑的城门前,心中满是惊喜。

    五千人马已经全都集结起来,才一段时间,单雄信、秦琼、来整、王伯当、黄君汉等人已经有股子骠悍的味道了,特别是他们手下的兵,虽然时间不长,可在燕山轮流扫荡,实战练兵,大大小小灭了几十个山寨之后,已经有股子真正的战士的感觉,脱去了菜鸟的青涩,一个个带着血与火的味道。原本凌云还以为,没个两三年,也难以练出一支兵来,但他想错了。眼前这几支人马,已经有了精锐的气势。不过也是难怪,这些兵本就是汇集了他从江淮、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带来的勇士,又挑了塞北的一众精锐,兼以有杨广给他的三百精锐私兵,个个百战老兵。河南河北等地的来的这些,也都各个豪门中的家丁,本也是受过训练,武艺良好的。而塞北的这些,虽然说以前是些山贼马匪,可本就勇悍,特别是这里的人多是胡汉混杂,民风彪悍,长的人高马大,个个兼有边民之猛。这样的一群人组合在一起,有了三百晋王府老兵和高家的那些老兵充做基层的军官,做了全军的脊梁架子,又有单雄信、秦琼等这一批骁勇猛将统领,再加上这段时间的实战练兵,轮流拿燕山山寨的土匪们训练实战,这就让他们短时间内已经脱胎换骨,有了真正精锐的雏形。

    凌云乐的眼睛都快没了,他对着单雄信、秦琼、来整、王伯当等一群战将胸前一通乱捶,嘴里笑道:“好小子,你们还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才这么点时间,居然就个个都有了百战老兵的模样气势了。”凌云还发现,单雄信等来带来的这批人马,不但精气神上脱胎换骨了,就连他们的装备也是大大变了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