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乌克兰族确实比较适合,他们人口众多,在俄罗斯国内也受到欺压,这很符合我们的移民需求。”

    李君威笑了:“不,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我建议接纳乌克兰人并非只是仅限于现在,而更多的是着眼于未来,现在的欧陆局势对我们很有利,我们与周边国家已经没有了领土冲突,所有的国家都需要我们,但未来并不仅仅如此。

    现在我们用天主教去平衡天方教国家奥斯曼,但你也看到了,奥斯曼这个国家腐朽堕落,国势日衰,早晚它会失去现在的地位,不能占据棋盘的一方,而只能躲在一角。不能成为天平的一方,而只是一个重要的筹码罢了。

    除此之外,我们在欧陆最好的盟友波立联邦也太不稳固了,这个国家的衰落是必然的,假设波兰衰落甚至灭亡,那么必然会有国家因为吞并它全部或者部分而崛起,显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我们不能接受,但又无法去吞并,怎么办呢,必须找一个备用的选择,乌克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帝国在欧陆最好的盟友是波兰,李君威与索别斯基的私人关系只是一个方面,甚至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方面,主要是波兰周边局势复杂,北面的瑞典、西面的俄罗斯和南面的奥斯曼,不是强国就是在快速崛起,所以波兰需要更多势力来平衡本地,东面有同教的神圣罗马帝国,而西面有一个同样重量级的盟友是更好。

    但波兰在帝国高层眼里却是一个没有前途的国家,在帝国政治家的眼中,欧洲国家有前途的国家有两种,一种是英国和荷兰这类国家,一种就是法国、俄罗斯这类纯粹的封建的中央集权国家。

    波兰是一个封建国家,但政体却是贵族共和,索别斯基这个国王是选出来的?权柄非常有限?这样的国家很容易分裂,早早晚晚波兰是无法用来平衡沙俄的?所以李君威想的长远一些?假设哪一天波兰崩溃或者灭亡了,也不能以俄罗斯吞并波兰为结局?那么扶持一个乌克兰国家则更有前途,那么掌握部分乌克兰人口?潜移默化的影响?关键的时候才能拿出来用。

    同样的道理还可以应用到巴尔干半岛上的那些被奥斯曼奴役,而神圣罗马帝国和俄罗斯又亟待去‘解放’的民族。

    虽然明知道制定的管理政策可能与南洋各行省的一样,是自欺欺人的,但裴元器仍然制定严格的外国劳工使用条例。

    首先就是严格的宗教法令?西津不限制外国劳工信仰宗教?但是限制他们传播宗教和进行宗教活动。西津完全拒绝任何宗教人士进入境内,一旦发现,立刻罚款并且遣返原籍,罚款的数量根据抵达西津的时间和从事行为确定,由宗教人士所属国家、教会缴纳罚款?如果得不到,就由教士本人通过劳役冲抵?但却不是在西津劳役,而是发配到远疆区的劳役营去。

    考虑到西津不接纳天主教和天方教移民?所以宗教局只会建立东正教、新教和犹太教的教堂,里面的宗教人士由宗教局安排?任何群体性的宗教活动都必须要由这些教堂负责?并且缴纳合适的款项?外国劳工只允许在私宅和血亲之间进行自由的宗教活动,而任何的宗教活动不允许扰乱秩序和惊扰其他人。

    这些宗教政策在帝国海外行省乃至殖民地都被严格实施,是少数的可以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原因就在于,帝国愿意用战争和鲜血去践行。

    其次就是严格的户籍管理和担保制度,所以外国劳工都必须有担保人,这个担保人可以是帝国公民,也可以是在西津地区取得长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士,担保人对外籍劳工的一切违法行为负责,除了偿命之外,一旦外籍劳工违法逃亡,担保人要替其受一切刑罚,而户籍管理也就落在了担保人头上。

    而外籍人士获得帝国国籍也有严苛的要求,除了必要国语、国文考核,还需要放弃原有的信仰,而且帝国从不接受个人争取国籍,想要获得国籍必须是一家人共同获得,因为帝国还不能接受跨国婚姻,自然也不能接受一个帝国国民家里都是外国人这种事。

    成为国民和成为公民又是两种完全不同问题,因为公民是有完全的政治权力的,而国民却不是都有。

    为了限制外籍在西津地区扎根,裴元器更为制定了严苛的税收制度和财产制度,其开创性的规定就是恢复人头税,这一项税收在帝国境内已经完全取消,考虑到人头税针对的是外籍,所以也就不违反帝国的宪法。

    西津地区保护外籍人士的合法财产,但严格限制外籍人士获得不动产,外籍人士可以在西津地区从事所有合法的商业活动,但在不动产获得上与帝国不同,其必须通过租赁土地而非购买土地的方式来获得土地使用权。

    原则上从事农、林、牧、渔等生产活动的土地,单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十年,而居住、工坊等工业、居住用地的单次租赁年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裴元器整理了槟城、华城等地的资料,总结移民地区的经验教训,发现南洋地区的移民问题最大的教训就是当地的权力机构,包括地方议会和行政长官,地方议会很容易被当地的工商业主控制,这些人为了使用便宜的外籍劳工,往往会推动对移民有利的法案,而地方行政长官为了政绩,在面对移民闹事的情况下,也会通过向移民放权的情况来缓和矛盾。

    为了避免一二十年后,类似的情况在西津地区发生,裴元器把所有对待移民、外籍劳工的法案合而为一,统统归类到了帝国《涉外法案》的西津地方条例之中去,这保证了,本地的权力机构都无法修改这些法案,想要向外籍人士开放权力,必须由申京的帝国中央来决断,而非西津地方权力机构。